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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散文】浅谈“常回家看看”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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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01:32:5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中百合 于 2013-8-4 01:47 编辑

    看了新闻报到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不禁让中国五千年的文明为之哀伤。中国自古有"百善孝为先"的美德,更有俗语说"孝敬父母得福寿长".随着改革开放,人口的流动性成为中国由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都知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但我们现在的“方”却不如古代的“方”了。但是无论什么时候,有孝心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孝,没孝心的人再好的条件也不孝。



    中国是有德之邦,《孝经》早在先秦就有了,虽然《孝经》还把道德规范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其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然而,从古至今,又有几个父母因不孝去告子女的呢?古代的二十四孝,从帝王到百姓,从富贵人到贫穷人。都把孝道摆在第一。没有父母哪有我们,没有父母的养育,哪有我们的今天。然而岁月流逝,时代变迁,连“常回家看看”都要加上法律的枷锁?!孝敬父母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

    一则题为《武平公务员饿死九旬老母》的帖子,被数十家网站相继转载。视频中,一位白发老太太瘦得几乎皮包骨头,躺在一张凉席上。据帖子称,这位老太太是武平县某局公务员钟某的母亲,因家庭纠纷,儿子将母亲活活“饿死”。这天天在一起的父母都给饿死,还讲什么“常回家看看”?养儿不就是为了防老的吗?做为子女我们又做了什么呢?在这个罪与罚的年代,在这个认钱不认娘的年代,我们极需良知的喂养,让人性走上正轨。把“常回家看看”入法,能绳之以法几个不孝顺的人呢?又有多少父母愿意看到子女因自己身陷囹圄呢?


   
看过不孝顺的,固然让我们寒心人的无情和冷血。但当你看到获得《感动中国·2011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孟佩杰时,我想你会流下感动的泪水,自叹不如。孟佩杰8岁那年,养母刘芳英突然患上了椎管狭窄症,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不堪重负的养父离家出走,留下了年仅8岁的孟佩杰和瘫痪在床的养母刘芳英。刘芳英说:“12年来,她每天早上6点起床,帮我穿衣服、刷牙、洗脸、换尿布、喂早饭,然后一路小跑去上学;中午放学,回家做饭、喂饭,给我擦洗身子、活动筋骨、敷药按摩、洗漱更衣、倒屎倒尿,换洗床单、被褥,再匆匆忙忙去上;放学回来,匆匆赶回家做晚饭、做家务,服侍我睡觉。每次全部收拾完都得到9点以后,然后她才歇下来做自己的功课。我照顾了她三年,她却要照顾我一辈子,我下辈子还给她做母亲,我一定报答她。”一个八岁的孩子都可以对一个养母如此不离不弃,我们成年的健康的人有什么理由不尽心?佩杰带着养母上学,没有因为距离困难为自己找理由。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因为在外工作不看望善待父母呢?孝顺没有时间空间的距离,那份距离是我们那颗麻木的心拉开的。如果安照法律,佩杰一个八岁的孩子都还需要抚养,“常回家看看”入法,不禁让人感叹,人性道德的缺失。法律下的孝顺还叫孝顺吗?真正的孝顺是发自内心的。不需要任何的制约。

    每到逢年过节,远方的子女给父母问安,电信移动网络都会忙不过来。比起那些父母在身边却不闻不问的来讲强多了。在莲花山锻炼身体的时候,常遇到一位六十岁左右的阿姨,开始聊天时,是抱着对能在子女身边的老人的一种羡慕。对阿姨讲,你真是个幸福的人,和子女一起生活。我不孝,父母身体不好,还舍不得那二十亩地,只能劝他们都用机械,农活忙完就督促他们去调理身体,可父母总是舍不得钱。我们三姐弟在农忙的时候才回家帮忙。逢年过节寄点东西。唯一尽到的是多打些电话陪父母聊聊天。阿姨哭丧着脸说,幸福什么呀。连保姆都不如,做好饭递到手上,做错事还要挨训。说的最多的是他那唯一的儿子。老两口在儿子的蛊说下把家里的房子卖了,来深圳做生意,生意开完张,儿子说老爷子是政府退休的干部,比自己有能力,于是五六十岁的人帮儿子打理起生意来,生意越做越好。儿子冠冕堂皇的说老人厉害,每月给五千元工资。几年时间,在深圳买了几套房子,有了车子,娶了媳妇,有了孙子。儿子儿媳快四十了,却安心的做着不用上班的老板。老爷子生病去医院,医生说血压高九十低五十多,要治疗,儿子却说医生都是只会吓唬人,不要理会。自己帮儿子带着两个孩子,孩子的用品学费从来不提,都用老爷子的工资,更不用说平常的生活费了。每每说起,都会哀伤到落泪。说真想回老家,老两口的退休工资也够吃了,可现在老家连个窝也没有了,想回都回不去了。阿姨感叹说,孝顺的不在乎子女在不在身边,有孝心在哪都是孝顺人。没孝心,在身边他也不会想到你。想一想确实是。法律又能约束些什么呢?

    现代的年轻人不孝顺的应该也只有少数。与其追风的去看“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不如想想生我养我已经老了的父母。与其看“小时代”中对名利的痴狂,不如回头想想我们儿时父母的含辛茹苦。与其在经济潮流中挣扎苦恼,不如静下心来读一读《孝经》更能激起奋斗的力量和灵感。真正的孝顺,哪用得了法律来界定。孝经里早有讲解:“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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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08:32:15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百合妹妹佳作,常回家看看是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学习支持推赞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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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09:19:31 |显示全部楼层
这本是人心之事儿,靠社会制度保障,实则凸显了两层悲哀:一.整个社会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以为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来自社会的矛盾和人性的缺失可以用制度来解决;二.把孝和善等这些伦理价值用制度做规定,实则说明了中国当下的社会生活缺乏最基本的人性理想。百合关注的这个问题,我也在关注,从哲学角度来讲,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变迁以及在此过程中逐渐激化的社会矛盾,加之对在历史中遗留下来的老问题的漠视,导致当下中国人的精神深处是无家可归的,整个社会仅有一种话语,即利益的话语。这一点也反映在老人和子女的关系之上,两代人之间普遍冷漠和隔阂,甚至在家庭内部,除了利益意识之外别无其他,这便从根部把中国传统的伦理关怀以及个人在伦理情感之中的安宁感消解掉了。家不再是归宿,个人在物质福利的无限追逐中逐渐变得麻木。从大的社会生活角度来讲,中国城市化、一孩儿化等所导致的精神问题逐渐显现,老年人是传统的伦理情感意识,普遍容易感受到孤独、冷漠,年轻人则更多地迷失在麻木的个人主义意识中(自私、欲望、不安),因此缺乏对老年人情感和精神的慰藉意识。一孩化、城市化等使中国人从传统的大家庭中走出来,但是他们的精神并未适应这种剧烈的变迁,这也导致了两种问题:一.老年人身边无人,传统的情感慰藉方式失效,新的情感慰藉方式尚未形成;二.年轻人的婚恋工作,虽然有利益话语及现实的物质满足做保障,但从精神深处来讲,不论是婚姻还是工作,实则是缺乏人性根基的,因此便出现了种种精神问题(离婚、情感认同模糊、利益婚姻;频换工作、无趣味工作、工作异化)。......
老人的权益问题主要由四个方面产生:精神;社会、个人、子女。
欣赏百合佳作。
思想的视野要宽,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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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1:08:31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牛 于 2013-8-4 11:27 编辑

有理有利有据有典故有对比。现今社会,作者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现象,不仅开诚名义,且让人信服的话题:我们如何让社会孝顺成风,让每个老人都安享晚年?这里涉及到法律、舆论、政策、制度、道德规范等诸多领域。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其实,解决这个问题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我们的祖先已经为后代做出了好榜样和制定了好的规范。我们只要根据现代社会的特点,略作调整,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好文章。赞!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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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3:02:41 |显示全部楼层
月满西楼 发表于 2013-8-4 08:32
欣赏百合妹妹佳作,常回家看看是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学习支持推赞祝好 ...

谢谢西楼前来点读。这个问题,让太多老人因思念子女得上了种种疾病。儿女的远离,让老人劳苦了一辈子的心更学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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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3:06:08 |显示全部楼层
涓生 发表于 2013-8-4 09:19
这本是人心之事儿,靠社会制度保障,实则凸显了两层悲哀:一.整个社会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以为在改 ...

涓生说的极是。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的讨论题目。一篇议论文只能有一个中心论点。所以。别的方面的论点,就由大家去写吧。其实就是一句话,孝与不孝,和外在条件没有什么关系。与是那个想不想孝顺的心。连常回家看看都入法,让中国人不得不觉得人性缺失的严重性。希望看到你的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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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3:07:59 |显示全部楼层
老牛 发表于 2013-8-4 11:08
有理有利有据有典故有对比。现今社会,作者提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现象,不仅开诚名义,且让人信服的话题 ...

社会性的问题了。我们给自己找理由,出门在外,不方便等等。其实就是为不孝找借口。希望各位写出其它的论点讨论孝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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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15:37: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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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5 11:20:17 |显示全部楼层
月满西楼 发表于 2013-8-4 15:37

谢谢姐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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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2:35:31 |显示全部楼层
        靠立法来保障老人的权益,从情理上理解是悲哀的,而从社会发展上看,是一种进步;有些人有条件有能力不去关心老人的晚年生活,这些人理应遭到社会的谴责;有些人自身都无法保障,你叫他拿什么去关心老人?权衡利弊,我国将成为老年大国,随之而来的社会稳定和谐的大问题,无不和老人晚年生活是否平安健康联系在一起了,因此立法自有立法的缘由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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